毕节两地公布招生入学方案
今天(7月24日)
织金县、大方县
发布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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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2023年小学一年级
城区县直一至十小(含二小分校)招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1.城区户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按“就近免试”原则安排入学。
(1)截至8月4日前(含8月4日)户籍迁入城区范围内的,持公安户口簿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即可登记入学。
(2)属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户籍尚未迁入惠民街道的,出具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由惠民街道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名册核对属实后可按辖区登记入学)。
(3)属大新桥水库、福星小区居住的白泥坡水库移民子女的,提供公安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移民证、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移民协议、现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由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移民花名册进行核对属实后可按现居住地辖区登记入学)。
2.县内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8月4日报名登记前在县城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1)《织金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县内非城区户籍)》(在“织金教育Zhijin Education”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公安户口簿复印件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
(3)提供在县城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居所的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县外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2023年8月4日报名登记前在织金县城区公安部门登记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居所等规定要求,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1)《织金县2023年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表(县外户籍)》(在“织金教育Zhijin Education”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并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2)公安户口簿。
(3)城区派出所签发的实际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无居住证或居住证过期的,出具第2之第(3)中的证明材料。
4.符合其他政策的优待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警察、全国劳模、华侨、港澳台同胞、县内居住的高端人才、“优才卡”高层次人才、符合招商引资照顾政策的投资人员、地灾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子女,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1)公安户口簿。
(2)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
(3)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入学程序
1.入学登记。8月1日—8月4日,所有需在县城入学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登记。具体登记地点为:
(1)城区户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直接带上所需材料到辖区相应服务学校,工作人员现场登记。织金一小、织金二小(本部)、织金三小、织金五小、织金十小5所小学学位只能满足辖区内户籍学生入学,不招收辖区外的学生。
(2)非城区户籍、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援藏干部、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警察、全国劳模、华侨、港澳台同胞、县内居住的高端人才、“优才卡”高层次人才、符合招商引资照顾政策的投资人员、地灾威胁区群众进城购房子女提供相关材料到织金五中,工作人员现场登记。非辖区户籍学生家长在织金二小分校、织金四小、织金六小、织金七小、织金八小、织金九小6所学校中自愿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登记,若登记数超过该学校剩余学位数的,由县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入学。
2.材料复核。8月7日—8月9日,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对报名登记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
3.公示名单。8月10日—8月16日,由县教育科技局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统筹安排。8月17日—8月18日,统筹安排,确认就读学校。
5.报到入学。8月19日—8月20日,各小学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8月21日正式上课。
咨询电话:0857-2194070(基础教育股)
咨询地点:县教育科技局五楼基础教育股↓↓↓
大方县2023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入学条件
全县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截止,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还未入小学就读的儿童;初中七年级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体分三类:
(一)大方县城区户籍。截至行文之日具有城区独立户籍的常住户子女(含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的,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父母房产作为城区学校划片依据参与划片就近入学。
(二)大方县乡(镇)户籍。按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划片范围入学;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在主城区有房产(商铺除外)并实际入住的,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适龄儿童依据父母房产参与划片就近入学,片区内学位不足的,适龄儿童可依据父母房产参与统筹相对就近入学。
(三)非大方县户籍。在大方合法用工单位务工或在大方经商、办企业等务工人员,在大方连续居住达1年及以上(即2022年8月31日以前),其随迁子女达到大方县规定入学年龄,需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七年级,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在城区的到指定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若所报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科局就近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指定学校就读),在乡(镇)的按乡(镇)划片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按各级文件要求需安排就读的特殊对象(见附件3),由县教科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城区挂靠户籍、集体户籍、父母在城区购房或自建房未实际居住的,不能作为安排入学条件。非城区户籍(父母也未在城区购房或自建房)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就读城区初中的,要求有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三年及以上学籍(奢香古镇易地扶贫搬迁子女除外)。
东关乡、对江镇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城区划片招生政策执行。
二、片区分划
(一)乡(镇)划片区域。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将适龄儿童、少年分配到小学、初中学校就读,其中优先按“整班移交”形式推进小升初学生入学。
(二)城区划片区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各学校招生片区(一年级划片区域见附件1,七年级划片区域见附件2)。城区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整班移交”本校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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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吴 芳监 制|刘靖林总监制|朱光伦
来 源|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织金教育
投稿邮箱:bjtvysbj@163.com